善知识,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东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恶。但心清净,即是自性西方。

两德统一后,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诉开枪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

而旁听席上的人们也多数接受了上述辩词,从心理上默认了亨里奇是无罪的。

然而,法官赛德尔面色严峻、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一名军人,当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不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的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而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赛德尔还说:在这个世界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之时,良知才应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因为“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赛德尔的话在庄严的法庭上回响,给人以深深的心灵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有的人相拥而泣。

亨里奇的眼睛里也噙满了泪水,胸口剧烈地起伏。他将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说了句“对不起,我错了”,就低下了头再也无力抬起。

最终,他因蓄意射杀罪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当履行职责成了一种罪恶,就会有一种东西比职责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的良心。你有服从命令的义务,但你有打不准的权力。

换言之,如果你是柏林墙边持枪的士兵,看见有人翻墙,你的责任就是把枪口抬高一点;如果你是1960年独自巡逻的民兵,看见有人逃荒,你的责任就是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你是城管,看见小贩四散奔逃,你的责任就是跑得比小贩慢一点。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成为文明国家的军警在面对非刑事犯的同胞时,最高的思维底线和行为准则。

华讯社: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法学会主办的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河北法学》杂志,在2021年第3期首篇“专论”栏目,隆重推出宋才发《地方立法的基本程序及功能研究》论文。

北京4月5日电   地方立法内涵涵盖地方法规名称、地方立法历史嬗变,地方立法面临的现实困境和立法重点。立法程序是指法定的立法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废止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步骤与方法。地方立法的道德基础是立法程序正义,应当从突出特色上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立法程序是立法活动的制度设计,必须规范完善地方立法起草程序,规范完善地方立法审议程序,规范完善地方立法备案审查程序,制定一部《地方立法程序法》正当其时。地方性法规既具有同国家法律法规同样的国家意志性、行为规范性、法律强制性三大属性,也具有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两大基本功能,还具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同样的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和强制作用。地方立法功能关涉到中央立法功能的实现。

地方立法的基本程序及功能研究

宋才发

一、地方立法释义及基本内含

地方法规名称及地方立法的历史嬗变地方性法规名称通常就地方性法规题目的称谓,也是对地方性法规内容的高度概括和凝练。地方性法规名称涉及立法的内容、功能、制度设计和立法边界地方性法规文本的核心要素。严谨、规范而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名称必须做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内涵准确在2015年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确立之前,并没有形成地方立法较为完整、严谨法规名称理论相关法律也没有对地方立法文件的名称进行规范的系统的规定。法规名称作为地方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该法规内在的系统性、此法规与其他法规之间的协调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经过地方立法实践的分析总结,笔者认为地方立法的“法规层级抑或法规体例”,可以概括为“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规则四个基本类型(1)条例“条例”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做出比较全面、系统性规定的地方性法规(2)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指地方立法机关依据某一法律规定制定的具体实施法规。为了在本区域范围内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对该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原则的内容,做出便于操作执行具体的详细的规定。(3)规定。“规定”是指结合本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对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抑或某一方面的内容,做出局部抑或专项规定的地方性法规。(4)规则。“规则”是指适用于规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程序性活动的地方性法规[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法治理论来源于人民群众生动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法治理论用于指导法治建设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新时代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引发了诸多意料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生,迫切需要法治理论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科学的回应。因而应当加强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发生和存在的法律现象、法治建设实践出科学阐释和理论总结,尤其要把地方法治实践的丰硕成果吸收到地方法规体系中来,用以强化法治理论对法治实践的引领力,促使地方立法实践活动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提供法治保障。我国地方立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的关系现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中央立法体系与地方立法体系共存互补的框架结构体系这里所论及的地方立法是相对于中央立法而言的,指地方具有法定立法权限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其担负的法定职责和程序规定依照宪法、立法法和法律规定,自行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活动1999年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宪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72条、第75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2]。至此地方立法功能所依据的宪法和法律基础得以健全立法实践活动逐渐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的这段历史时期是我国立法工作实现全面繁荣发展时期,学术理论界对于地方立法程序问题的研究愈来愈深刻,地方立法工作按照现有的程序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从而使地方立法活动更加合理、更加民主、更加科学。

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和重点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之间的某些隔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之间的立法权限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和阻碍着地方立法的实践进程。尽管2015年新修正的《立法法》,对这些问题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地方立法机关立法实践仍然觉得很难准确把握。譬如,“有的应由人大制定法规的事项,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却由政府制定了规章;有的应由政府制定规章的事项,如城市限制养犬、禁放烟花爆竹等,却由人大制定了法规。目前在一些地方,既存在着政府规章超越调整权限的问题,也存在着地方性法规扩大调整范围的问题。”[3]另外,地方立法与国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之间,事实上也存在着冲突和关系紧张的问题。法律法规之间一旦发生规定上不一致彼此冲突问题,势必导致地方基层政府及执法机关无所适从。“无法准确把握法律的适用尺度,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不公、减损法律权威性、司法公信力下降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的地方法治建设推进。”[4]因此,2015年最高立法机关在修改《立法法》的时候强调,授权立法事先要明确授权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必须遵循的原则,尤其要在立法规范上突出和体现“针对性”“可执行性”。地方立法面临的现实困境不再是制度性根源主要由于国家进入新时代之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极为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诉求不断攀升,地方立法还没有上社会快速发展的节拍。其困境突出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仍然继续有效的原有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适应不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变,立法满足不了人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和追求。(2)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落后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需要,立法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快速、有序、稳健发展的需要。(3)地方立法仍然存在“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供领导观赏工程等弊端,事实上阻碍了地方立法质量的提升,不同程度的存在“为立法而立法”“照抄照搬上位法”“重复立法”[5]实际问题。为了保证单一制国家立法的法制统一,《立法法》列举了11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具体事项《立法法》第73条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6]随着2020年脱贫收官乡村振兴相互对接,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围绕如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立法;要围绕如何有效推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任务的落实进行立法;民族自治地方还要就新时代如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发展格局”以及“国内循环为主体、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新格局”进行立法。地方立法工作要从观念到行动上,克服以往立法“宜粗不宜细”等抽象模糊的套路,着力提升地方立法的明确性,强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可操作性执行性检验地方立法质量优劣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地方立法能否关照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追求,能否回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立法需求,能否解决当地“老百姓”关注热点和民生焦点问题,能否在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下,在保证所立法规实效”“管用的同时,对国家立法和上位法的“短板”“漏洞”进行必要的修补。

立法程序是地方立法必不可少的步骤。从概念和定义上说,“立法程序是指法定的立法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废止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步骤与方法。地方立法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及人民政府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解释、废止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步骤与方法。”[7]程序控权是一种保护权利的有效模式,从地方立法草案确立那一刻开始,立法程序就承担着严格“限权”“控权”的角色。即是说凡无法定权限者绝对不可提出立法草案;凡超越立法权限抑或违背权力宗旨的立法草案绝对不得上会讨论;凡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立法草案绝对不可草率通过。设区的市以上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在立法的时候必须高度重视立法程序的实际运用,因为程序规范是保证实体正确的基本前提。我国至今还没有创设一部完整的《程序法》(尤其是《行政程序法》),建设法治国家应当重视《程序法》的基本功能,需要尽快创建一套较为系统、规范、使用的地方立法程序法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说,立“程序”就是立“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怎么可能指望在一个没有“规矩”地方,能够立出适合并且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好法规呢?我国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接地气、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国家权力机关。尽管县级人大常委会是个没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但是并不等于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没有参与立法的必要性,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权和职责,决定了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县级人大同全国人大以及省、市人大一样,通常在每年的年初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目的是对本县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抑或决议。县级人大最主要的立法活动,参与到所在省、较大的市和设区市的立法工作当中去利于达成基层与国家立法意见的统一。县级人大参与地方立法作为一种制度上的“调和”机制,不失为选民负责、反映民众声音,是当下县级人大立法处于“两难境地”的一种理性选择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千差万别,同属于县级政府机构设置的“民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权。县级人大实质上担负着双重职责:担负着法律赋予的民族自治立法权的职责又担负着组织民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职责,因而严格依据立法程序开展自治县地方立法活动,就显得比一般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更为重要和迫切。立法程序是地方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必不可少的行为方式和实施步骤,各级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工作者在地方立法实践,需要依据立法基本程序的严格规定和制度安排,确定自己应当首先做什么?其次要做什么?最后再做什么?务必在次序上和步骤上不折不扣地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尽管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台一部规范的《立法程序法》,但是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国策的实施,从中央到地方所有的立法实践活动,诸如立法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等立法基本程序,无一例外地进入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状态随着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快速推进,“改革创新”与“法治先行”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地方“开发区”“试验区”,被国家立法机关赋予“先行先试”的试点任务,为国家全局性改革提供立法经验,迫切需要立法引领推动和同步规范进行。

地方立法的道德基础是立法程序正义。立法程序是保障地方立法机关整个立法活动合法正义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出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的道德基础之所以说程序正义是地方立法的道德基础,就因为程序正义是国家意志和国家意识形态的根基,它能够限制和排除立法活动中的“恣意因素”并协调利益冲突,有利于增强地方立法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度。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决定了公平正义和程序正义仍然不能够满足人们的意愿,但是中国从来没有疏忽、停顿抑或放弃对公平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努力,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发现我国的公平正义和程序正义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要实现地方立法程序正义,当下还必须从如下五个方面狠下功夫:(1)抓好选题环节。确定选题标志着立法工作的正式启动,选题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地方性法规质量的高低。“在立法选题的制度建设上要围绕立法选题编制管理、立法源的扩大、立项项目之间评估与竞争机制等内容来展开。”[8]确立立法选题要在前期立法调研的基础上,注重回应本区域范围内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既要考虑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又要紧密结合地方工作大局,从有利于解决当下民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入手。(2)把握草拟环节。在地方法规草案的草拟阶段,一定要考虑到草拟主体的多样化,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关注并参考国内外可供借鉴的立法经验,结合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实践创新成果,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地方立法草案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一致,并注意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位阶”相衔接。(3)管控审查环节。合法性审查程序是地方立法的法定程序之一,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风险评估等立法程序要素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4)细化审议环节。审议地方立法草案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所立法规的严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的有效实施并提高执行率。在立法草案审议的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决策者的超前思维与法治相对滞后的关系,协调好当前矛盾焦点与法律规范的引领关系等。(5)简化公布环节。法规公布是地方立法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按照立法审批工作重心下移的总体要求,做好“关口前移”“简化程序”和“即时公布”工作。所谓“简化程序”说到底就是要在保证法规质量的前提下,上级批准机关和地方政府立法决策人,对那些审议意见趋于一致、基本无重大异议,抑或立法机构基本没有人提出新的意见的立法草案,应当依据“特事特办”原则在会议结束时当场签发;或经有权机关审议批准的地方立法文本,应当即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报纸和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必再走层层报批的繁琐程序[9]

地方立法突出特色上提升质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之后,地方立法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越来越高,再加上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相比较,本身就存在着诸多难于克服的立法缺陷制度“短板”立法理论来源于立法实践,由于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时间、地域、实践诸方面因素的制约,他们没有办法预见和穷尽所有的可能和变化。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千差万变,在多数情况下“法律是有短板的”,没有办法做到有效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完成了一个立法阶段的立法任务,并不等于因之就实现了这个阶段的法治。无论中央立法实践还是地方立法实践,只要还存在领导“脑袋一热”搞“大跃进”式的盲目立法和仓促立法情况,都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必然要消蚀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仰,减弱和丧失法律本身的权威性。“立良法”是地方立法永恒的课题,必须充分发扬“工匠精神”,走“突出地方特色”的“精细化”立法之路。扎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千万不能搞立法上的“拿来主义”“形式主义任性主义,也不能搞“为立法而立法”那一套;千万不能把新时代的立法变成“睡美人”“稻草人”,所立的法规不能成为好看不中用的“花瓶”和摆设地方立法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地方意识、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地方实际问题;必须在信守标准上形成特色,在坚持特色上凸显亮点,做到立法求真求实、反映规律、体现民意、呼应民声,使所立的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真正管用和有效“各地具有各具特色的‘地方性知识’,特色构成了一个地方的独特资源和独有优势,多层次的立法体系离不开地方的立法实践。坚持和体现地方特色立法,有利于解决国家和省级层面暂时无法解决或不宜解决的问题,有利于丰富和实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10]特色体现出地方立法的制度创新和立法者的实际水平,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更是检验地方立法机关能力强弱的试金石,一个地方立法的特色就构成了一个地方的法治品牌总结以往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通常的情况就是“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大多具有显著的“地方性”和“差别性”特点。

二、地方立法的基本程序

立法程序是立法活动制度设计从立法方法论和逻辑规定上看,立法程序通常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法定程序。任何一项正义的立法实践活动须臾离不开实体的程序规定立法实践活动一旦离开程序规定,必陷入无法施展拳脚的境地,即使通过强权措施将其拖立法进程那么这样的立法也将失去本真存在的价值。因而“地方立法程序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效率和地方性法规的质量。”[11]“地方立法程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加以分类。按行使地方立法权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其中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也可以进一步分为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按直接行使立法权与为行使立法权提供服务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行使立法权的程序与立法的工作程序。”[12]从法学理论上看,立法程序泛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和地方立法机关,为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而设立和遵循的制度化过程,是限制立法者恣意进而实现程序正义的一种制度设计凸显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本色和程序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由立法正义、立法效率和立法秩序三大基本要素构成,始终遵循“正义优先、兼顾效率和秩序”[13]的价值取向。在这里“立法正义”奠定了立法程序合法的道德基础,是新时代立法程序追求的核心价值。“立法效率”赋予立法程序的经济性内涵,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助推器;“立法秩序”注入了立法程序的制度化理念,为新时代立法行为运作的有序化、规范化创造了条件凡属理性、合法、正义的立法程序,起码要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两个基本属性。(1)“民主性”体现立法民意代表性的根本原则。立法程序质上是一种“通过多数表决方式做出民主决策”制度安排无论是国家立法活动还是地方立法活动只有依据“尊重多数人意见的制度安排”,严格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规则进行运作,才能把体现民意的民主性真正落到实处。然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史有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时候和情况。譬如,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陈少敏,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就始终“不同意开除刘少奇出党”,她的意见在当时就属于“极少数个人意见”[14]我国立法程序规定“保护少数人权利,“‘尊重少数意味着讨论时少数派应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其言论、观点应受到重视并记录在卷,以供参考和选择;意味着表决时应做到两面俱呈,即对法案赞成或反对的两方面分别表决出法案的通过与否;意味着取决于赞成与反对的人数相对比的结果,而不能仅以一方赞成而定音;意味着少数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不能被多数所剥夺。[15]尽管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尊重少数”原则在立法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这也恰好说明立法程序制度的功能毕竟是有限的、不完善的,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和完善立法程序是十分必要的。(2)“公开性”是体现公民行使立法知情权的客观要求。立法程序的公开性是立法者对选民负责任的体现,要求包括立法提案、质询、讨论、审议和表决这些基本程序,应当尽可能地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对外传播。除了涉及国防、外交之类不能公开的重大立法事项之外,一般立法会议和法院的审判活动应当公开举行,除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外,逐步实行电视和广播对审判活动的现场直播,允许新闻机构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报道 [16]等。立法机关有义务为广大选民提供充分的咨询,凡代表发言、表决等资讯均应公开,以供选民监督代表的履职活动。

规范完善地方立法起草程序。这里所论及的立法起草是指相关法律在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和表决之前,按照相关规定形成文字的过程。对于地方立法来说,立法起草是其基础和前提,对于立法质量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17]《立法法》第54条规定,提出法案主体“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18]《立法法》第77条还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19]据现行《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负责法规草案起草的法定主体。在法规草案起草过程中,通常由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起草任务。由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作为民意代表组成的权力机构,起草法规草案任务的艰辛和繁重加之相关人员很难达到立法的专业水准因而“多数地方立法起草的工作事实上被授权给相关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完成。……在法律没有明确将政府职能部门排除在地方立法主体之外的情况下,地方立法起草的工作很自然地主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从而使其成了当前地方立法起草最主要的主体。[20]政府部门不可避免地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在立法时或多或少地挟带进正在实施的行政规章抑或政策性文件。“职能部门利益法律化在立法起草中的主要表现,是各种利用法律扩大部门权力或获取各种形式部门利益现象的存在。”[21]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力图改变这种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法规草案起草主体的状况,逐渐把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委托给“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专家学者来完成,如委托给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科研机构的法学研究工作者抑或专职律师社会团体成员譬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大常委会将《吴忠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暂定名)的制定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2019年3月29日吴忠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忠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负责起草工作。确保《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质量和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吴忠市各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组成的“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撰写立法调研报告、起草立法说明、制定《条例征求意见稿》文本、整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聘请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专家共同参与《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经过多方调研论证之后,最终该条例确定为《吴忠市村庄规划条例》。

规范完善地方立法审议程序。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内的整个地方立法程序当中,立法审议程序是至关重要的一道程序,地方立法机构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落实到位,抓准、抓稳、抓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治理实践地方政府决策者、发起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关键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立法是“地方立法”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立法质量的好坏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因而这里着重就如何完善地方政府立法审议程序展开讨论,窥一斑而知全豹。具有地方立法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审议政府立法草案的时候应当妥善处理好如下主要关系:(1)立法决策的超前思维与法规的相对滞后关系。地方立法必须考虑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与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在立法讨论和立法审议过程中,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对待、研究和处置立法中出现的诸多现实问题,尤其要善于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转化成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把当地政府的主要工作通过立法形式转化成为人民意志,以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法律文件表现出来,尽量缩短超前思维与法规滞后之间的矛盾与实际距离。(2)矛盾焦点的调解与法规的引领关系。地方政府在审议政府立法草案的时候,一定要兼顾到具有各种利益关系的实际部门之间的矛盾与纠纷,重视在立法协调过程中暴露出来各种利益纷争及其解决机制,找出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在引领和推动中的规范作用。对于需要地方政府决定的事权,地方立法机构要协同政府善于决策、敢于作为。既不能回避矛盾抑或避重就轻,也不能指望通过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就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所有的现实问题。实际上任何一部地方性法规只能解决某一方面问题,其他问题需要通过制定其他地方性法规去解决,也可以通过制定配套制度的方式予以补充完善。(3)研究重大决策同做重大决定的关系。为了体现政府研究重大决策与做重大决定的职能与作用相统一,地方政府在审议政府立法草案的时候,政府领导可以就法制办呈送的立法草案批示,通过政府办公厅抑或办公室广泛征求意见,包括召集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学者、法律事务部门的权威共同商讨论证。对于少数难于协调一致的重大问题,应当将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等汇集成册,连同立法草案一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保证和提高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效率[22]

规范完善地方立法备案审查程序。权限程序是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全过程,尤其是规范立法监督程序的两个核心概念。与此相适应的“立法备案审查程序”,就是通过制度建设途径,规范“审查的对象、审查的机关和审查的程序”[23]《宪法》第62条和第67规定,我国的“备案审查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4]这里有一个需要特别提示和明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并不是宪法性法律,《监督法》第28条已经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备案、审查和撤销,依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办理。[25]即是说有关地方立法备案审查的“宪法性法律”是《立法法》,其“备案审查”的权限,仅限定于各位阶“立法”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0条规定:“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27]这两个《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把立法备案审查程序,确立为我国新时代“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指明了方向。法学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立法备案审查的权限设定”,就是指各位阶的立法备案审查权由谁来行使的问题。依据《宪法》《立法法》的规定及“显性授权”和“隐性授权”规制,我国当下设立了如下几项“立法备案审查权”:(1)法律的备案审查权;(2)行政法规的备案审查权;(3)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权,该项“备案审查权”又可以具体地分为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权,省级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权;(4)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权,该项“备案审查权”又可以具体地分为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权,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权;(5)国家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权;(6)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权,该项“备案审查权”又可以具体地分为省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权。我国现行“立法备案审查”依据《立法法》的规定,设立了如下几项“立法备案审查程序”:(1)法律的备案审查程序;(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程序;(3)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程序。

制定一部《地方立法程序法》正当其时。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基本恢复和沿袭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艰难地推动着国家立法向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方向发展。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又促使国家立法在立法程序化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8]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理政大方针的确立,则进一步为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程序化构建铺平了道路。在2020年“脱贫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乡村振兴”实现对接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适时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个重要“指导意见[29],为国家创设《地方立法程序法》提供了稳健的现实基础。总之,笔者认为我国已具备了创设《地方立法程序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一部《地方立法程序法》的主客观条件已经成熟。拟制定的《地方立法程序法》,起码应当包括三个方面的程序内容:(1)确立立法程序法的权限和管辖范围。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包括特别行政区、经济特区、自治州和所有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分别是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级主体机关。立法管辖与立法主体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立法管辖就是要在立法程序法当中,明确规定地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和立法范围。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除了行使自身的地方立法权之外,还要依法对地方制定的行政法规实施监督权和审批权。譬如,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和修改属于全省性的行政法规,并且依法对下级政府制定的法规行使批准权和撤销权;地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和修改本地区域性的行政法规,并且依法对下级政府制定的法规性文件行使批准权和撤销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县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确立立法程序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立法程序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调整法律的制定,而且包括调整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行政法规的制定,县级以下政府规范性文件、乡村的乡规民约以及机关团体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包括在内。尽管法律的制定与行政法规的制定同属于立法范畴,但是二者无论从立法权限、管辖范围,还是从法律法规效力哪方面看,二者终究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因而立法程序法必须针对制定法律和制定行政法规的类型进行分类,规定其不同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法所秉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完善法律的立法程序的同时,把重点放置在对行政法规立法程序的制定方面。(3)确立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鉴于同级法律与同级行政法规的内容、效力和制定机关各不相同,因而立法程序法对于法律的具体制定程序行政法规的具体制定程序的规定应当有别。譬如,立法程序法有关法律的制定程序,就必须包括立法议案的提出,立法议案的审查与列入立法议程,立法议案的讨论,立法议案的修改,立法议案的通过和新法律的颁布实施等六个具体程序步骤。与此相适应的有关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必须包括编制行政法规立法规划,行政法规草案的起草,行政法规草案的协商、协调与修改,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查、审议和批准,新行政法规的公布和备案等五个具体程序步骤。

三、地方立法的基本功能

地方立法应当具备“规范”和“社会”两大功能。法的本质视角看,“地方性法规具有同国家法律法规同样的国家意志性、行为规范性、法律强制性三大属性,也具有国家法律法规同样的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和强制作用。[30]国家法律赋予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决定了地方法规的属性、特征和功能作用的范围依据《立法法》第73条的规定,地方立法能够调整的事项和作用范围,主要集中在如下三个领域:(1)促使和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实施,需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的事项;(2)原本就属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抑或政府规章予以贯彻实施具体事项;(3)有些立法事项尽管是中央立法范围内的事项,但由于尚未立法且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的范围现行《立法法》第13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特定事项授权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部分规定”[31]因而有些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便依据这个规定擅自增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32]的条款。其实《立法法》所阐释的“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的原意并不是这个意思,应当把它理解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原有规定的法规内容的适用条件和情形进行修改抑或补充《立法法》的这个规定,尽管从形式上赋予了地方立法机构一项特有权利,但是如果地方立法机构滥用这项权利,势必伤害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利于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全面推进从立法授权的视角看,“这主要是针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其他主体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法律适用而设定的,主要是对授权行为的制约,而不是对人大自行暂时调整法律适用的限制。”[33]这也即是说地方人大实质上无权自行暂时停止、悬置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作用和价值,体现在除了具有法的功能之外,还有对法律法规的配套细化、补充完善和先行首创等功能作用。按照地方立法的实际用来划分,地方立法的基本功能分为“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两大类。即是说,地方立法既具有作为调整规范所应具有的规范功能,同时还需要具有相应的社会功能。最后从法的目的视角看,这两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地方立法通过作为手段的规范功能,来达到和实现作为目的的社会功能[34]下面笔者将集中有限篇幅,分别讨论地方立法的“规范功能”和“社会功能”。

第一,地方立法的“规范功能”。立法的普遍实施性和实践的功效性,是一件合格的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功能和基本属性。地方立法的“规范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地方立法具有立法变通功能。《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35]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6]即是说《宪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也可以根据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不得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个别专门性规定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37]2020年新修改的《立法法》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从立法上突破了原来“变通执行”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事前批准才行的规定,改为民族自治地方做出“变通执行”的唯一依据,就是“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进行(2)地方立法具有“漏洞补充”功能。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立法基本秉持“宜粗不宜细”的立法精神进行,对不少现实当中的实际问题和棘手问题,往往只做出一般“原则性规定”,属于具有可操作性的“硬杠杠”规定较少,其结局就是法律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这些立法遗留问题统统留待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抑或仰赖相应国家机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去解决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国策的实施,地方立法机关从关注民生和乡村振兴的实际出发,抓住当地社会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不失时机地制定出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有效地弥补了基本法律的漏洞和不足之处,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充分显现了地方立法对国家基本法律漏洞及时补充的规范功能。(3)地方立法具有法制统一融合功能。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步伐的加快,即使在同一个具体的地域范围内,其地方特点也不是始终如一的,各种利益矛盾、各种利害关系冲突呈现出变化、延续和发展的态势。地方立法机关在这种情况下的立法功能,具有在本地条件许可和法律适用的范围内,实现对内统一融合各种利益分歧,在综合平衡的原则下形成较为统一的地方利益诉求,避免社会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维护本地和谐统一、繁荣稳定局面,彰显“国家法治统一”“地方法制统一”的融合治理功能。

第二,地方立法的“社会功能”。地方立法一味地重复“上位法”的规定,没有务实性的、切实管用的条款规定,抑或缺失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的立法导向和规范要求,这样的地方立法是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必要延伸和有效补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补充性是地方性法规体现立法“特色”的关键属性。地方立法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促进地方经济文明建设。地方立法最大的促进功能就是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尤其是在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部脱贫摘帽”的任务之后,地方立法功能面临的现实任务就是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刚刚走出困境的贫困群体尽快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要通过地方经济立法优化农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引导社会投资服务方向,形成有利于城乡统一的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体系,制定各种规范乡村经济发展、市场秩序井然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优化地方投资环境和区域经济运行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2)推进地方政治文明发展。地方立法的另一个重大的社会促进功能,就是服务于乡村基层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服务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的需要,为乡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设保驾护航。(3)保障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效实施。地方立法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的突出任务是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落地生根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预留的立法范围和空间内行使“变通权”。地方立法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立法不但不能与中央法律和上位法相抵触,而且必须服务功能方面发挥应有优势,保障宪法、中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在本地区贯彻落实,自觉地担负起保障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地区有效实施的责任。(4)保障地方自治的合理实现。《立法法》73条规定地方立法可以就“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38]做出规定。我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保障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立法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关于一般地方立法的自治,另一个是特殊地方立法的自治,这两者在“自治权”的范围和效力上是有本质性区别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不与中央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以法定的形式和法定的程序调整本地区的社会关系,依据中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法规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可以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的规定和授权,就本地区的实际问题“独立自主”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地方法规;还可以在坚持抑或兼顾“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自主立法,在法的体系、形式、渊源诸多方面,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形成自己的立法风格。

地方立法功能关涉到中央立法功能的实现。

中央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通过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全国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提供立法指引和法律支撑。为了发挥好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立法法》赋予全国所有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需要发挥好与中央立法共存互补的作用,在涉及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上,地方立法要制定相应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单行条例等多层次的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功能的实现,应当而且必须有利于促进中央立法功能的实现。然而由于地方立法过去事实上存在着法制不统一、个别地方立法处于无序状态,极大地挫伤了地方政治文明社会功能的发挥;地方立法存在立法冲突、立法技术低下、越权立法、重复立法、违宪立法等问题,在事实上延缓和阻碍了地方立法的实际进程,也阻碍了人们知法、守法规范功能的发挥譬如,从越权立法的本质上,越权立法是指地方立法机关超越“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抑或超越“授权立法”的权限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从越权立法的类型上看,主要有形式越权、内容越权和时限越权三种类型。再以“重复立法”为例展开论证。重复立法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对中央立法和上位法的不必要重复,这样做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立法资源,而且损害了上位法的权威使得该项立法失去存在的应有价值。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地方立法实践中有一些重复实属必要,对上位法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以及法律规则中前提条件的重复。”[39]尽管《宪法》第2条、《立法第5条和第36条都对公众参与立法活动,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做出了规定,但终究由于地方立法条件的限制,致使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参与程序操作性不强,参与的范围不明确,信息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不完善,参与立法的渠道和形式不畅等问题的发生公众参与权”是一项正在发展完善中的“新型民主权利”,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并不表明它已经科学完备了。为此就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地方立法体系,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充分实现地方立法功能的发挥,助力中央立法功能的全面实现。要进一步扩大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范围,增强公众参与机制的可操作性,完善地方立法信息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树立合法程序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突出地位,促使地方立法更加民主化、公正化和科学化针对地方立法监督体制机制软弱无力的现实问题,要通过地方立法机关的自律机制发挥作用,自觉防范和杜绝立法中的越权和违法行为;通过立法案报请批准制度的监督方式,消除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之间的矛盾冲突;通过授权或设立专门机构对地方立法实施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地方立法予以事前纠正和事后审查的方式,规范和解决地方立法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地方立法的基本功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方立法对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产生的外部效用;二是地方立法对其本身的效用和效应;三是补充中央立法不足,采取“先行先试”的途径或方式为中央立法积累经验从应然和实然的视角探讨地方立法的实践过程,不难发现对地方立法功能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是指导、改进和完善地方立法的重要思维,必须依法保证地方立法功能的充分发挥。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举措,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和关注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我国地方立法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常态化的评估启动程序,尽管部分地方已经制定出台《立法后评估工作办法》,但是多数地方规定的“评估办法”较为原则,普遍存在“临时起意”和“运动式”评估现象[40]评估启动程序缺乏规范化,必将导致急需“改、废、立”的立法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评估。只有依法制定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化、科学化评估办法,才能有效显现地方立法良法善治精神。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华讯社:大约是2015年回国采访全国两会后,回老家衡州府拜访一些老朋友(我这个人性格强、孝顺长者、讲义气讲感情是出了名的),故老朋友们“各道”均职其忙,我都要去看看,并送当届全国“两会”红念册于友于朋。

那日我去市政府一个千人的大会上找友,正听见这个此人包昌林在作报告。

原意一段讲话有这么一层很明显很露骨的“警告”到会的衡州大小官吏:“…..你们不要得意,不要得罪我……只要我想查谁,你们谁都有问题。”

我当时三个反应:一这个人太狂妄,以国家之公权“转向”自己“淫威”威胁国家众公务员,以达到人人要惧怕他而己自兴为乐;

二是纪委权力之大是党权的一部分,这个人了不得也将不得了,他想整谁可以就可以一变三,三变万的“跨越”式搜集材料,好人将会变成坏人,太可怕。这个纪委书记、市常委“包大人”绝对不会善终;

三是千人大会台下静静无声,台上讲话人更得意为狂,台上台下都极不正常。

国家是人民的,人民是国家的。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国家稳定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而而有而存的。此后几年,我便开始常“关注”这个包大人了……

昨日消息——

包昌林被查

03-31 09:08新京报社官方帐号

关注
3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包昌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图
包昌林出生于1963年,长期在湖南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他曾任: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等职。
2013年任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市监委主任,2019年2月任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
包昌林简历
包昌林,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湖南慈利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任长沙市纪委副县级纪检员、监察员;
2002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调研法规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
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历任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19年2月至今任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
2021年3月被查。

 

 

《华讯社》全国两会特别报道:著名法律专家、中宏观察家、教育部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应邀就这个问题接受媒体的专访。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中宏观察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记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十四五”规划编制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正在认真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风险挑战,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也有许多宏伟目标等待实现。请宋教授“十四五”2020年至2035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做一个简明扼要的解读。

宋才发:好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的锚定。从2021年2035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四五”时期法治社会建设主要有四目标任务

第一,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意识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第二,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第三,社会应急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各级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实现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政府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的具体要求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保驾护航具体要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记者:请宋教授就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法治社会建设目标,谈谈应当从哪些方面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宋才发:要完成好、实现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起码需要从如下四个方面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完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扶贫、慈善、社会救助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诸多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诸多方面立法。

第二,进一步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体系、规范标准和规范评价系统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强居民公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民族地区要把习惯法纳入社会规范体系建设之中,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更加符合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

第三,进一步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社会效应。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增强社会法治的中华特色和道德底蕴。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依法规范社会和公民捐赠、受赠行为。注重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第四,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尤其要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坚守人民生命安全、生命健康至上道德底线。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出台国家信用方面的法律。

记者:请宋教授谈谈如何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

宋才发:依据“两个重要时间段”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第一个时间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时间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政策已经完全成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丰富的,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扩大对外开放、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内容。“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战略与目标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重要时间段”,即到2035“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而到2050年在法治方面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法治现代化”。可以说“第一个重要时间段”是重点,“第二个重要时间段”是全面提质增效。

宋教授在结束此采访最后讲述:准确把握我国社会未来发展的发展阶段、新历史方位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这一论断的提出实质上就是明确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和政府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地位没有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进入21世纪我们党又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30年,到新中国成立100的时候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完)

《給我微信朋友圈、我新浪博客粉丝们的一封信(代“公示”)》

真正“静思”了几天,微信、博客没有发任何文字图片,其实醒悟了很久很久——

微信、微博、抖音、都不是个好东西。它只是给人们消耗了自己有用的时间,它给人带来了所谓的“愉悦”,它更多的是给你带来的是争执和梦境、自虐;在沙发上、地铁里、歺桌上疏远了、梦幻了时间和家人…….

目前中国有六株大毒草:微信、博客、抖音、游戏、广场舞、娱乐节目。我们可以一个一件的来剖析——

微信与博客是什么,微信与博客是个什么东东?它的“生生死死”结局在哪里?先前的“大哥大”死了,“BB机”进了坟墓,“彩玲”成了短命鬼,“卡拉OK”巳经无声消失,“共亨”骗了老百姓,已经尽了垃圾坟场;各种“平台”充满了欺诈与假货,人们都以笑之而自戏;手游、电游”萎缩了少女少男的思维大脑,其”脑残“者越来越多……

自这几个“东东”出现,大家可反省一下,我们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尽管我的博客篇文一上,一分钟就两千多人阅读并官方右上方标注“推广”;我的微信的转发和原创,好友坏朋恨之捧之喜之。你又怎么样?我记得,先前那批最狂热的首当微博、微信、抖音的“名人”如今几乎都不在线上了!都”修行”去了。

这几个“空虚的鸦片”害了多少“少儿寡女、老老少少”?微信和博客及抖音出现,大都是自媒体满嘴的谣言、谎话、抱怨无聊;官媒大多是官话、套话、空话。人们在这“空旷的世界”喝着乱七八糟的迷魂剂,眼睛坏了;腰背肌“刘罗锅”了;精神“分裂”了;无聊事多了;正事没有了…….

朋友圈是你的朋友吗?加进“圈”的朋友,你自己都有时候觉得好笑。你不可能有自己的思想,你”有思想”,发布平台的“老子”干脆“屏蔽”你的文章,尔后通知你。你连文稿你都找不到了。现在的几个“东东”出现的“鬼哭狼嚎”的呻吟,百分之九十都不是你的思想,你只是一个“搬运工”。东搬西搬的文句,都是东拼西凑的百分之九十垃圾。你的“精气神”在这无聊的“搬呀转呀、搬呀转呀“中度过,自我陶醉,自我麻醉;精神狂躁则无时不在,并时时日夜、轻重交换在旁绕着你。

这个世界“社交门路”是越来越多,再说“游戏”:网吧的“游戏”已经害了一代人,手机的“游戏”的后遗症将“害去”几代人,信不信?大家可以看的到。

那个广场舞更是“国祸”——城市的大街小巷、闹市、静市、街市、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到海滨旅游城市,再到出国的异国城市,那高音喇叭的喧骚和制造特高分贝的歌声嘶吼,全不顾他人的感受,全不顾他人的休息,全不顾这些城市本来的雅静。按理说这批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应该是有修养有道德的人,如今变成了“国祸”的制造者,社会不稳定的麻烦作俑者,狂哮不讲理者。许多优质海滨城市都没有躲过这一“国祸”!市场有垃圾,人的灵魂不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的“扰民罪”最好早点立法。这是大家的希望。

李焕英也只是一部亲情片,一部喜剧不像喜剧、悲剧不像悲剧的小片子,居然票房破45亿了。专业导演堕落了?中国的“纯正大片”在哪?中国观众对审美的要求倒退了?李焕英之片真的可以去冲击奥斯卡大奖吗?那一段央视媒体的”国学“节目,被她”博”了眼球;“扶贫攻坚胜利大会”那几日被她“抢”了头筹。——这只是文化悲剧的开始与帷幕的拉开。

电视台的娱乐节目,哪个对人有益?哪个是正能量?哪一个不是麻醉剂?笑过之后有你哭的,有你的子孙哭的。”哭“有很多含义,你自己可想、去想……

张炎(宋)有一词:“梦里瞢腾说梦华。莺莺燕燕已天涯。蕉中覆处应无鹿,汉上从来不见花。今古事,古今嗟。西湖流水响琵琶。铜驼烟雨栖芳草,休向江南问故家。”—-来作“描述”这些很“玩味”。用现在中国湖南长沙俗语“那确实”就很有“戏謔”成份了。

我个人认为、也预测这“六株大毒瘤”迟早会自生自灭或者被消灭。尝试过就可以了,最好及时转身,三十年弹指一挥间,那是确确实实的事情。毕竟民众大多数还不是白痴。“梦里不知身是客,一享贪欢”。经常做“美梦”,最好要醒来几次方好,不然灵魂死了,连鬼都不是。

我告诫大家。其实我什么都不排斥。二次元、三元次、黄头发破牛仔、垫屁股、形整上下部等等,老牛吃嫩草,大姐抱小鲜肉等等,我都看的惯也理解。老青中、幼儿童我都谈的来聊的欢。但焦点是:但焦点是:我的美国大律师JMS(张传平)博士说的好“一切以破坏人们的”静“和”权“及生活环境的行径都是不道德的,不齿于做人的。”

其实西方国家说中国没有人权,我说是中国“人权”太多太烂了,还是“收紧”些为好。

从即日起,我将关闭自己的微信与博客转发与撰文的小门。当然,朋友们发的微信我也会极少看,联系可邮箱:qiaohaiw@qq.com;和微信单独留言我。《华讯社HXS》与《全景调查》《世界华人国际期刊. 全国两会特刊》也只偶尔发文自己的原创,只是一些挚友有机会阅遍。当然,今天单独收到我的此文都是我的挚友。

国家有十三五计划,我也与自己弄了一个五年框架计划:拍摄两个有深度的纪录片;写两篇有影响的纪实调查报告;出两本再精编的个人书籍;上市一部有市场强烈反响的获奘电影;完稿一本《人物访谈》专刊;在美国纽约办一个收益不菲的《个人油画展》;《世界风情》直播开播;将二十年期间拍摄的近万张“原生态照片”编辑出版后,再将版权卖掉;收回在2020年以前付出去、且应获得的、应有的、所有一切。其实以上的“新五年计划”的一些事情,在过去的几年十年期间,我巳经在努力的过程中完成了“一大半”了。故而“新五年计划”的完成根本不是问题了。有时间有计划真好。有钱也真好。

精神与健康常在、且虎威天天在。因为我自己对自己想办(做)的事和对别人的承诺,几十年来就没有一件落空。我始终认为曾家基因好。从我懂事以来,都是以看书学习、完成自己的目标为主,人稳事稳并努力,现在回归到自己事情的“沉静”,其实也是经过一番“心灵的搏斗”的。不过大家请放心,2021年全国“两会”的纪念邮票和纪念首日封,我还是会留着寄给你们的。以后就专做“自己的梦”和“完美自己的梦”了。大家理解也是帮助。我赞!

要学会“蜕变”这就是完美人生。人世间的少年、中年、老人们,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后,你会有同感。信不信由你。

2021年我告诫大家:忘掉“徽信”,少一些微信爭执;忘记“博客”,少一些博文抱怨;忘掉“娱乐”,少繁事,少烦恼,少麻痹;忘掉抖音,少一些无趣与无聊;忘掉游戏,丢掉你的狗屁“策划”和无病呻吟;少一些“广场舞”,消失浮源,以静制动,及无事找事的所谓的“能人”的称号,以影响他人为耻划“休止”句号为结束·。大家完梦自己的“初心”和“遗憾”。这个世界能多一些与时俱进不忘初心的人们,万事才方得始终。

要彻底毁灭“六株大毒瘤”,国家、民众沉淀下来,弄一些真正的世界级科技产业产品,不浮躁,多务实,不割“韭菜”,不吹不打,不形式,不官僚,这个国家就有了希望,民众、民族、自己就能看到未来,家庭就有幸福;国运与个体就没有遗憾、少遗憾。

人生这个世界大舞台很有趣,每个人应该在不同的时期与时段走自己该走的路。你可以多琢磨,其实不费劲。“静”对我有点难。把时间挤出来,做自己的事情,做自己家人的事情。我努力。精神常在,斗志常在,初心常在,努力常在,睿智常在,追赶常在,责任常在,报恩常在。——这是我骨子里的精髓。再来一个“五年面壁图破壁”如何?!你想,这个社会有多彩就有多彩。好世界有希望有努力就会常在。大家晓知。我知道。

写此文时,去“尿急”时突然想到一句话:自由是有限的,幸福是无限的。只要做合适的事,就是在走上坡路。只要在“圆梦”的路上,就是希望。大家共勉。这是真谛。

美国《华讯社》社长曾小星2021年中国“元宵节”后随笔。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致朋友

与大家称之为朋友是好事,认识与不认识都为之次要了。谢谢大家参加早几日“既定话题”讨论。各自表述、各自见解。发起人也只是以一种比较活跃的形式,来引导大家改变原有的、既定的思维模式,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在进入深度探讨中,能感受到美丽的精彩。

一、回顾:”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学生以死相逼——“。为什么没有一个参加讨论者是“逆向思维”:指责老师!(老师是“师”,是成熟成年人,该高中女生正处于“叛逆期”)。

二、老师收到学生信后,肯定“猛惊”,而学生也许是“戏虐”,也许真干。老师犯的错大于学生(为什么是“没收”?不能“暂保管”“借”?)。

三、可惜最后的结局是该名女生拿回手机自己要求退学了(正上高一),爸妈同意,等她有“醒悟”的一天。也许该女生今后是一个人才,也许是社会渣滓—–取决于她身边身后的生活环境和圈子里的人正负能量的导入。

四、一个时代一代人,我认为:伤痛的痕迹有时也是一种幸运,它一再鞭策和摔打你与世界,尽然宇宙间的“黑洞”无处不有,庆幸美丽也随之。当年我女儿在中国上小学时,我看回家作业太多,就电话老师“我女儿回家不需要做作业,请老师不要布置作业了”,后全校师生知晓并困惑。

五、我的思维是:一个博士生的傻子,不如一个聪明的凡人。古代肥人是美丽,现代减肥是关键。我的女儿就是在我的这种教育下,成了一个优秀的凤凰卫视美洲台的编剧、制片、新闻主播。为此,我出版了一本书《星星点灯》,有机会每人送一本。父母或小孩至少少十年弯路,达到这种效果是我写书的初衷。

六、一个老太太卖辣椒酱,银行存有几十亿现金,不是她的产品大,是人们不经意的消费人群大;奥斯卡获奖影片《纸片儿》只有几分钟,不是它的题材新,(虽然内容老套的不得了),而是表现的动画形式独特;特朗普73岁美国总统,是一种精神的延续;金马奖获奖影片《天水围的日日夜夜》;这个剧本沒有任何新意,一个中学生的剧本封存了八年年;“卖白菜”的投入资本,在适当的时候开拍,适当的时候杀青,适当的时候进市场,结果许安华导演是名利双收。这个世界千变万化,死了谁?活着谁?从来没有定数。

七、做产业做事业我是这样比喻:有了陈独秀、李大钊、王明、博古,才有了以后的共产党组织,才有了南湖会议,才有了南昌起义,才有了井岗山根据地,才有了农村包围城市的设想,才有了抗日联合政府,才有了辽沈、准海、平津三大战役,才有了百万雄狮过长江,最后才有了天安门城楼毛泽东的一声呼喊,才有了习总今天的新思想和中国梦。任何事走捷径都不会成功的! 但只要这个建立新中国”和和“复兴大中华民族”目标不变,任何成功即可实现!

八、美国国家的辉煌就是一瓶可乐水,一部苹果手机。因为千家万户都有需求,踏实一百年不虚。一步个脚印,创新踏实进步才有了董明珠的格力,才有了格力的灿烂,我们为之学习的榜样。李嘉诚常常教育两个儿子,要想成功,在其他所有基础条件齐备的时候,就必须要注意考虑对方的利益,不要占任何人的便宜。为了让儿子们真正明白这些做人的道理,李嘉诚对这方面的教育很早。经常教育孩子,要有狮子的力量,菩萨的心肠。用狮子的力量去奋斗,用菩萨的心肠善待人。

九、一个卖被子的,一个卖烧饼的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同时住进了一家破庙。 两个人互不理会;一个吃饱了睡在庙里东南角,干冷着!一个盖上被子睡在了西北角。干饿着! 两个人心想:要是对方主动找我,我肯定和他合作。 结果第二天早上,一个冻死了,一个饿死了!记住:主动找你的人,不一定是求你,也可能是帮你……这是个合作共赢的时代!

我最后发一篇《附文》在后的报道给大家,这是我对这次讨论的想要给大家要的结果。

寄希望大家以后在办事困惑中迷茫时,多用“逆向思维”来看事来处理事,前面讲了“大家改变原有的、既定的思维模式,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在进入理论深度学习中,能感受到美丽的精彩。

”与大家交友是好事,如今后与大家能为共事、为同事是幸事。我期盼,大家努力。大家让心情放飞一会儿……

(晨于“书斋” 曾小星)​

​附文:

明尼苏达的13岁少年Jaequan Faulkner,暑假开始后,在自家门前开了一个小食品摊,卖热狗、饮料、小零食等。有人举报了他,说他没有执照。当地政府部门没有简单粗暴地关掉男孩的小摊,而是来给他做了体检。结果,确认他身体健康,并且小摊的卫生也都符合标准。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自己替他付了$87的执照费。工商部门的人员也和他讨论分享了如何经营生意等技巧。Jaequan如今是有执照的“创业者”了!

警察们来买他的热狗。从他家门口路过的车辆都会友好地鸣笛,司机们和他招手。有人特意绕路来他的摊上买点东西。美国13岁的孩子们,很多暑假忙着参加夏令营、和家人出去度假等。

Jaequan则需要考虑去赚钱,还有被人举报等麻烦事。不过社会伸出援手帮助,一件件善举,使今后的世界上少了一个无所事事的黑人少年,多了一个热爱生活的小“企业家”。

Jaequan决定这个假期让小摊流动起来,在小城的各处摆摊。其中一个地点,就是警察局门前!以后,他还会把每个热狗的利润,捐出25美分,给防止青少年抑郁和自杀的机构。他本人也曾经受过此类问题的困扰。有人问他:“赚钱高兴吗?”他回答说:“做事情更高兴。”

将母邗沟上,留家白邗阴,月明闻杜宇,南北总关心。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孝”字为大大,为了是亲人亲情亲缘亲近,其它为次之

……中国的“老先生”都对祖国的现在的年轻人的”孝困惑”有如此如此….. 不怪…..否知70后80后90后00后成千上万的“梁山结义”“华山论剑”都不知东西之云云的”现代人”就是一个字“乐”。管它东西南北风,不是长江推后浪,就是不尽长江滚滚来,这种生活的“有滋有味”,我也不知是you 还是fu?

在美国有这麽些炎黄子孙也如此如此…….但愿中国后继有人—–但这个“乐”是好事!民不聊生谈不上乐。您说是不是?至少中国人穷的曰子再也不会回来了……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这个“诚”我理解也是“孝”。对你周边的任何人。本来时间紧紧的,我想写文章对友人回问题也是“孝”,正如我此文的标题:“孝”字为大大,大家要常回家看看。

你说你去了美国几年十几年再或者几十年,你就是完全美国的思维方式了,你就是天天汉堡可乐红酒了,那都是放牛屁!尽管你拿了绿卡,入了了美国公民;或者你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在美国生下了你,你是完全的ABC。但你还是黑眼珠黄皮肤,你的基因还是China— Chinese!你就永远是一个中国人的面孔。

你打个电话(在美国买一个折合一百多元的电话卡,可以打到中国用一千二百分钟,60分钟1小时,可以打20多个小时的国际长途呀,算一算便宜到你目瞪口呆);你发一个E—MAIL,写一句话的微博,甚至在中国用移动手机发一个短信到美国;或者用美国你使用的手机(纽约718洛杉矶626)都随时可以收到,人民币一毛钱就可以连接亲情。

所有这些只不过是分分秒秒的时间,你给你远在万里的家人亲戚朋友打一个电话又怎么啦?!回一个博文,又碍什么啦?什么是假洋鬼子,这,就是!亲情友情上不要做假洋鬼子。

其实真正的美国人是最讲亲情,最孝道的。随你多大的国事友事,天地事,都不会影响与家人、情人、亲人的定时和随时的相聚相见。国家总统如此;平民老百姓氏如此;小孩大人白人黑人都如此!

我倒见过听过所谓最孝的中华在海外的一些”炎黄子孙”,他(她)们可以用一千多美金一个月请一个保姆,而寄回中国给父母亲的一两百美金(还一拖再拖—)或托人带回的小物,就是一个天大的“孝“心了。悲也!苦也!难受也!

网络上有这么一个字—-“切”。它包含有许多的意思:否定、不好、藐视、滚蛋等。我想“切”掉这些“亲朋好友,八亲九戚也乐哉乐哉。老先生,您说是吗?有书看,有“网”上,有饭吃。有茶喝,则精神物质全有,愁什么。至少你使然认识了在国外的另一颗中国心。好人多,坏人也有…….

尤其对国家要“孝”。你加入了美国籍,这个国家给了你很多很多的美好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对她的“孝”和“诚”是应该的。但对你的祖宗中国和家人、一辈子脱不了干系的亲人朋友也不能侮诚侮孝。因为你永远还是一个中国人。

不孝顺老人不孝顺父母亲的人,我是不予打交道的。我不也是美国人吗?谁认识你呀?在中国人家还是叫你曾小星,在美国人家也是叫你XIAOXINGZENG,不过是倒过来念罢了,中国有句老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又是放Cattle fart。现在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天知地知人人知知!

十多年前在纽约的一个华人媒体人的聚会上,我做过一篇演讲,我说:50年代年父亲错划右派流放青海劳改,母亲容辱负重扯起家里的生计;“四清运动”,父母亲又整的鬼不鬼人不人;“文革”期间全家日夜遭人身凌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天天看见父母亲脖子上长流不止的鲜血和双膝盖被摄氏39度长照滚烫的柏油马路所烫出流脓流血的窟窿——那是脖子上挂着百斤重的铁牌,那是双膝长跪的结果。你又怎么样?又会怎么样?国家主席当时都是如此,“人鬼情未了”啊。

我说:我最有权力骂娘,骂这个guojia,我只是心里哼了哼,因为“侮没”“不孝”你的老祖宗是要遭雷劈,有天怒的。所以我每年都要回来看看、走走,我记得,生活中美好的东西总比丑恶的东西多得多。父母亲是我的榜样。

有解密:鲁迅曾是maiguoze,孙中山是meiguogongming,郭沫若是wenjiang,当年张学良是自己带队逃离donbei,60年代……人,土改四清反右saliaojibaiwang,文革十亿人moguishi的“身”存。我也在求证!毛主席在,他喊“maozhuxiwangsui”,不在,他说:maozedonggaishi。

我看过《gonchandangxuanyan》它的最终目的是消灭私有制。其实这也是放Shit。在中国行不通,在世界百分之九九的国家被弃之。我想还是那四万万同胞那激励的岁月(尽管我还不知在哪里),多出了八九万万又有什么用?我悲你悲他悲总不是办法。“生”还得“活“下去。

总之,今天的中国比过去好了,足矣。大家别太“贪心”。现在的中国已经那就是一幅活生生的“清明上河图”了。乐哉苦哉累哉怨哉随它去,自己不愧通灵到天堂的。

早先我有一篇文章,标题是《不要让生活留下太多的遗憾》老先生您可以发给您海外的朋友,还有您很想见又见不到的或者他不想见您的一些朋友看看。我想会有回应的,如反之,就别指望。

我曾经在一篇短文写过:有时人不如狗《疼痛到骨糈里的记事》。我倒是蛮喜欢老先生赞我的“中国血统,美国理念,世界公民”,在此谢谢了!从我们湖南韶山冲里走出来的毛泽东有句话说的好: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愿老先生快快乐乐——牛奶会有的,面包会有的。现在都有了…….

I think what messes us up most is that we all have this perfect picture in our minds of how things are supposed to be. 我想,让我们感觉很糟糕的原因是,我们脑海中总是幻想着事情应该存在的完美样子。

世界上是没有完完全全的美丽……..

中国民众之所愿:—-国正天心顺,官青民自安,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五千年历史的中国还需要一些时间,给政府一些时间,给自己一些时间。总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方能前行。

往前走,就是出路,且才有出路。

我说:就这些、就足矣!′

Twitter,官方中文译名“推特”,是美国一个类似国内微博的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它可以让用户发布不超过280个字符的消息(中文、日文和韩文为140个),这些消息也被称作“推文(Tweet)”。

推特的创始人是诺亚·格拉斯,但最著名的是早期投资者之一埃文·威廉姆斯,后者成为推特的首席执行官。推特前身是约成立于2005年的Odeo播客平台,业务扩展后,杰克·多西、布雷恩·库克等人加入。在那个没有社交软件的年代,手机短信是人们即时沟通的首选,而推特的最初功能也就是想建立一个以手机短信为媒介的群聊软件。

 一开始的名字也不叫推特,当时的研发者只是想做一个移动端的产品。他们喜欢收到手机短信时那一刻的振动的感觉。于是,取了个名字,叫“twitch”(抽搐)。但他们觉得这个名字还不能准确地表达出他是一个好产品的名称。

所以他们从字典里找到了这个单词“twitter”(啁啾),意思是“很弱的脉冲信号”和“小鸟的啁啾”,而这正符合这个产品的大体设计思路。

推特从一开始默默无闻,到举世闻名,留给世人非常经典的APP推广案例。当时有一个名叫“西南偏南”的活动,是每年都会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奥斯汀举行的一系列电影、互动式多媒体和音乐的艺术节与大会。2007年“西南偏南”活动举办期间,推特人将两块60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拼在一起并放在会议走廊上。各路明星,名流,文艺界的大咖们都在这里面看到了数以百计的与会者通过他人的Twitter消息了解到现场活动情况。很快在场的所有人都在讨论并发表有关这样一个新事物的消息。使用量也从活动前的每天20000推增长到60000推。

 此后,Twitter公司经历了非常快速的发展。甚至于国际空间站的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宇航员蒂莫西·克林姆也在Twitter上发布了第一条来自地球外的Twitter消息。

到2010年,根据Twitter提供的数据,平均每天会产生6500万条消息,也就是每秒750条消息。Twitter也成为了社交网络平台排名第三的软件。

推特作为社交属性的个人媒体,简短迅捷,往往在重大新闻事件爆发时,会创造发推纪录。在2010年NBA总决赛中当洛杉矶湖人队赢得胜利时,推特的发布强度创造了一项纪录,每秒钟3,085条消息,随后这一纪录在日本队与世界杯比赛中击败丹麦队时被每秒产生的3,283条消息数量再次打破。当美国歌手迈克尔·杰克逊在2009年6月25日去世时,用户每小时发布的包含迈克尔·杰克逊名字的消息就达到100,000条,导致Twitter服务器一度崩溃。

 如今推特拥有约5.17亿注册用户,日活跃用户数为1.66亿。因此,也难怪特朗普爱发推特,他想控制舆论,树立起接地气,深得底层民意的形象。可惜,越到后来,越弄巧成拙。尤其是特朗普对疫情控制不利,使得特朗普每发布一条推特,底下的留言评论很多都是骂声一片。
 现在,推特官方宣布将永久封禁特朗普账号。推特官方称:“由于存在进一步煽动暴力的风险,我们已经永久封禁了特朗普的个人账号。”物极必反,特朗普的“推特治国”的美国梦,终究成了虚幻。

弹劾不避权贵。——《金史·雷渊传》(2)由国家专门机关(如国会)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弹劾总统。示例:官吏受贿,议院得弹劾而去之;议院受贿,谁弹劾而去之?——章炳麟《五无篇》详细解释由国家的专门机关对违法失职或职务上犯罪的官吏采取揭发和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晋书·阮孚传》:“尝以金貂换酒,复为所司弹劾。”《宣和遗事》前集:“那时有吕诲亦上疏弹劾安石 。”章炳麟 《五无篇》:“官吏受贿,议院得弹劾而去之,议院受贿,谁弹劾而去之?”茅盾《动摇》十:“我们应该先行检举,提出弹劾。”

 弹劾,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对政府高级官员违法失职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此制度于14世纪起源于英国,后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效仿。2021年1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针对总统特朗普的弹劾条款,正式指控他“煽动叛乱”。特朗普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两度遭弹劾的总统。[1]中文名弹劾外文名Impeachment读音tán hé类别词汇起源 

现代司法政治体系中的弹劾始于14世纪的英国,当时是作为根据“群众呼声或舆论”提起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1376年,英国的议会树立了第一批公认的弹劾案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爱德华三世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威廉·拉蒂默男爵第四提起的弹劾案。此后,弹劾的对象通常为王室大臣之类的政治人物。拉蒂默一案标志着弹劾不仅是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而且也是审判的一种方式。发展

 15世纪中叶以后,弹劾作为一种提起刑事诉讼的手段,曾一度被置弃不用。到了17世纪,议会把它作为一种不得人心的政治手段,因为弹劾往往是受到国王保护的宫廷宠臣职务的一种手段。到18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弹劾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未免过于草率,而对于王室大臣也无需采取一种国王无权阻止的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自1806年起,英国就不再使用弹劾诉讼
在美国,弹劾程序用得很少,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总统、副总统及合众国政府之文官,受叛国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轻罪之弹劾与定谳时,应受免职处分”。其弹劾的对象是法庭无权审讯的高级官员,如总统、副总统、联邦法官和内阁部长等。军职人员和国会议员不适用弹劾的规定。意义
在美国,弹劾不是一种刑事审判,而是一种政治审判。弹劾判决的效力,一般仅限于免职以及褫夺当事人担任有荣誉、有责任、有薪酬公职的资格。
因此,弹劾案的处理不影响依据法律所必须的刑事审判。但是,刑事审判应在弹劾之后进行。并且,弹劾审判认定无罪的,不能交付刑事审判。另一方面,行政首长有权赦免或者缓和刑事定罪,但是无权赦免或者缓和弹劾案的定罪。弹劾审判和刑事审判分开,最伟大的意义在于把政治和法律分开。司法只能通过法律影响政治,而不能承担直接参与政治的职能。
这是三权分立制度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程序,以美国为例:美国是总统制国家,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而且实际掌握行政权,拥有巨大的权力。为防止总统违法和滥用权力,需要设计对总统的弹劾程序。在美国,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向选民负责,理应由选民予以弹劾。而宪法规定由参议院审理弹劾案,同时规定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在制宪时设计这一制度的基本考虑是:
(1)弹劾带有政治性,“其管辖范围属于担任公职人员失职所造成的犯罪,换言之,即对某种群众委托的滥用或背离”,弹劾的结果是免去被认定有罪者的职务,因而,应当由政治性机关行使审讯权。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在国会中参议院代表各州,同时参议院由选举产生,由参议院行使最为恰当。
(2)如果由联邦最高法院担任这一角色,受其司法性质和司法程序所决定,裁决结果可能难以令人信服.弹劾是使被弹劾者失去全国的尊敬、信赖、荣誉和报酬,在被弹劾后,其还要作为平民接受审判,这一审判的结果又可能使其失去生命和财产,一个机构同时拥有这两项巨大的权力,对当事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3)由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法官与参议院联合组成弹劾法庭,其弊病与上述相同。而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担任弹劾法庭的主席,既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权威,又有利于弹劾案的审理。
(4)如果另行成立一个能够代表人民的法庭,法官人数将“多到从经济上考虑达到不合理的程度”;财政上的负担将加重,国家的政治机器也将更加复杂。
(5)参考英国和各州的做法,“在大不列颠,提出弹劾属于下院的职责范围,而由上院裁决,若干州宪就是以此为样本的”。
(6)作为立法机关制约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在弹劾程序中,众议院是作为起诉人的角色,而参议院充当弹劾法庭的角色,行使弹劾案的审判权。众议院的起诉程序是: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弹劾总统条款,全体会议进行辩论并表决,如超过1/2的议员赞成弹劾,该议案即呈参议院。参议院的审理程序是:(1)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负责收集双方证据,为审理弹劾案做准备;(2)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审理过程,100名参议员为弹劾法庭的法官,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和有关证人的证词;(3)众议院以其司法委员会主席为代表扮演控方的角色,白宫则组成辩护团,审理开始后,双方先各进行1小时的陈述,然后传唤有关证人作证;(4)在控辩双方盘问证人和辩论结束后,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就弹劾指控按姓氏字母顺序一一点名询问每个参议员,后者只能回答“有罪”或者“无罪”。
如果有2/3以上的参议员,就任何一项指控回答“有罪”,总统即被弹劾,由副总统接任总统,被弹劾者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公职。如果犯有刑事罪行,在其恢复普通平民身份后由普通法院进行审理。如果被认定为“无罪”,总统可以继续完成其任期。在美国历史上,总统的弹劾程序共启动过三次,即约翰逊案、克林顿案和特朗普案。在美国历史上,安德鲁·约翰在参议院以一票之差险遭弹劾。在著名的水门事件之后,尼克松在众议院准备启动弹劾程序之前已经辞去总统的职位。
2019年12月18日,在美国华盛顿,议员就针对特朗普的弹劾条款进行投票,由民主党人掌控的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两项针对总统特朗普的弹劾条款,正式指控他滥用职权和妨碍国会。
2018年9月,特朗普的律师科恩(Michael Cohen)在法庭上称,特朗普指示其向艳星丹尼尔斯(Stormy Daniels)和模特麦克杜格尔(Karen McDougal)支付款项,让她们不要透露和特朗普的绯闻。12月12日,特朗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不担心自己因在2016年的大选中向两名女性支付“封口费”而被弹劾。

 

特朗普说:“因为很难弹劾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人。而且这个人还创造了我们国家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成果”。特朗普还称,他完全不担心弹劾,如果他被弹劾了,人民会为此起义。[3]2021年1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针对总统特朗普的弹劾条款,正式指控他“煽动叛乱”。特朗普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两度遭弹劾的总统。[1]纠错参考资料[1] 美国国会众议院表决通过针对特朗普的弹劾条款.

美国参议院星期五早上以219票赞成、20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预算框架法案。开启了以简单多数通过总统拜登1.9万亿元新冠纾困计划的程序。 这也就意味着从现在起民主党人不需要任何共和党支持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拜登总统1.9万亿美元的冠状病毒救助方案。如今经过众议院的批准后,民主党将能够在未来几周内制定一项救济法案,并根据特别预算规则,在无需共和党支持的情况下予以通过。

换句话说,符合资格的一家四口可领取$5600。民主党预计在最终协议中另提出孩童税务补助,估计6岁以下孩童一年补助$3600617岁则补助$3000

符合领取纾困支票领取资格,但家人当中包括无证移民的家庭,则不受影响。领取纾困支票者必须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有着社会安全号码(social security number)

此外,另一项将联邦失业救济限制在每周300元的修正案也获得两党议员的支持。

-1400美元的直接付款计划;

到今年9月底,每周可领取400美元的失业救济金;

-3500亿美元的州和地方政府救济金;

-200亿美元的新冠疫苗接种计划;

-500亿美元的新冠科研基金;

-1700亿美元的K-12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补助;

-300亿美元的租金和公用事业援助基金。

发放$1400给收入$5万以下的个人

$2800给收入未达$10万以下的已婚配偶

家庭中的小孩每人也可额外领取$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