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社》《记者调查》联合报道:在“偷饭”大学生面前,“窃饭”,这不仅是该大学生的问题,如果判他有罪,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都有罪!

先看两条新闻。一条是先前国外的,一条是现代中国的———

不过是偷了10多次外卖,价值绝对不过千元。为什么要提高到刑事拘留?不明白。即使是累犯,也没有什么紧急状况。

很多低案值扒窃案还是用教育、训诫、赔偿损失的方式处理的,实在不清楚南京警方的做法。 警察非常清楚,只要刑拘,就会入档案,涉及到以后找工作,这孩子基本就毁了。而这孩子毁了,这个家庭也就彻底失去了希望。他三个兄弟姐妹为其求学付出的辍学代价都付之东流了。

再看一条新闻报报道——

中国大学里的黑爷已经数以万计了,政府每年给他们20-30万不等的奖学金,让他们在这里无忧无虑地读书,这些平均水准仅仅高小的“留学生”读书之余剩余的钱还可以寄回去养家。校方生怕他们生活孤独,还配有异性学伴,三个。偶尔运动受伤,有多达20名志愿者组成的护理团队轮流提供服务。而我们自己的孩子因为家贫、无钱,沦落到偷“饭”的程度。 教育部某领导还说:“每年给外国留学生十几,二十万奖学金,并不多……

看看非洲留学生在中国的生活水平,再看看我们的贫困高材生,竟然沦落到要“偷饭”果腹、家里三个兄妹辍学助他的地步,现在还因此被刑拘了!

     

悲哀!悲从中来!如果他“作案”的时间集中在今年,警察就不明白这大半年很多家庭是零收入吗?这是谁发的刑拘令?你们都是寒铁打造的机器吗?

     

贵州1.48米,48斤的靠辣椒拌饭维持生命的大学生吴花燕刚刚因为饥饿、器官衰竭而死,现在又来一个南京“窃饭”大学生……你们就要用刑事拘留毁掉他一生?

“窃饭”,这不仅是该大学生的问题,如果判他有罪,那是整个社会的耻辱!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都有罪!

再看一条新闻——-

    可惜,就算我们的GDP、城乡收入翻四倍,还是有大学生因为无钱吃饭而“偷饭”……这种GDP就是P!

     记住:再高调的道德指控,如果没有人性的光辉,也会变成伪君子;再公正无私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文底色,它也会变成一部恶法。

   

雨果说:有时候,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宇宙,却看不见身边的悲惨世界。

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不是饿极了,如果不是真没有钱,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给南京电视台打电话、给南京110打电话。

在这种事情面前不能沉默。一群人的沉默叫冷漠,所有人的沉默叫黑暗,不要以为你的声音无关紧要,每一个人都发声,世界才有光明。

法律资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被刑事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能否取保侯审要看案件情节,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情况才有可能取保: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让我们大家一起关注这个年轻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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