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资产与活资产(现代哲学辩证法)

死资产与活资产:

家族穷与富还真不是没道理,一个家族要富,家族成员内部得讲道理而非耍流氓,因为只要一家耍流氓,那就成囚徒困境,且会把活的资产立刻变成死资产。

比如老人死了,没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留下一套五百万的房子,子女们如果心平气和的把老人的房子卖了分了,每家都可以得到一笔钱,这笔钱就是活的资产,可以用来投资,或者买其他房子的首付款,家族成员之间也不伤和气,以后有事还能相互帮衬。

假如家族成员之间都想着独吞遗产,这活的资产立刻会变成死的资产,比如一个子女在老人死后立刻住了进去,那其他子女肯定不服气,凭啥你一个人占便宜。

于是就这套房子就涉诉了,涉诉之后法院有两种判决方式,一种是只确权,不析产,那这套房子就几个子女共有,谁最流氓,谁就可以住这套房子。

这房子也从活的资产变成死的资产,肯定没法交易了,兄弟姐妹也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代人解决不了,到下一代人手里更麻烦。

法院还有一种判法是房子归一方所有,然后这一方再给兄弟姐妹房屋的补偿款,可一般情况下拿房子的一方往往给不出,那就占着房子不走了,假如他处无房,这房子还不能拍卖。对其他兄弟姐妹来说,这样判罚是巨亏,等于房子的物权没了,变成一纸空文的债权。

拿到房子的一方,因为欠着兄弟姐妹的钱,这房子就会被一直查封着,资产依然是死的,等过世之后想把资产留给子女也很麻烦。

这类继承纠纷接触多了,就会明白存量纠纷的案子要解决好,那是非常难的,看似法律规定简单,但要每一方当事人都不甩流氓,那就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当事人有恒产有恒心得有钱又讲道理,可惜这样的家庭多半不会找律师,找律师处理这类问题的,多半没钱又不讲道理。

问题在只要有巨大利益存在,一个普通人会立刻变成没钱且不讲道理的人,靠他们自身协商是用于解决不了死资产这个问题的,一代人解决不了,到了第二代更加解决不了。
那最后的解决方法往往是巨大的外力,比如房子要被拆迁了,拆迁办直接给你们家一张支票,然后你们去打官司,分现金可比分房子容易的多,法院说一个比例这个事情就算结束了。

如果这个逻辑继续下去,你就会理解很多历史的进程,会理解为何有些国家的变革只能靠一场掀翻一切重新格式化运动才行,靠人与人自身的纠错和迭代是很难实现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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